结婚证丢了一本仍可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处理方式不同。协议离婚时,可凭借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结婚证都遗失,可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手续,也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相关证明办理。诉讼离婚时,想离婚的一方可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凭此证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实际生活中,结婚证丢失一本的情况较为常见,当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不必过于担忧,不同的离婚途径有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只需携带留存的一本结婚证,以及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当事人可以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后,再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此外,婚姻登记机关也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能够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拿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结婚证丢了一本并不影响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办理流程,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便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