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算的工程起诉书应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详细的事实与理由,还需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在撰写没有结算的工程起诉书时,需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
首部:这部分要写明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接着要写清楚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且合理。比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未结算的工程款具体金额,还可包括逾期支付的利息,利息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来计算,同时可写明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等。
事实与理由:这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详细阐述工程的基本情况,如工程名称、地点、双方签订的合同情况等。说明工程已经完工,但未进行结算的事实,可提及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沟通情况、对结算的协商过程等。分析被告不进行结算的不合理之处,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列出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报告、双方的往来函件、聊天记录等。写明证据的来源,若有证人,要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尾部:写明此致的人民法院名称,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撰写没有结算的工程起诉书需要严谨、准确地表达自身诉求和事实依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提高胜诉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