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开庭后不一定会直接拘役。拘役的执行时间需根据法院的判决和实际情况确定,若法院当庭宣判拘役并立即收监的,就会直接被拘役;若判处缓刑等情况,则不会立即拘役。罚金缴纳通常要按照法院开具的缴纳罚金的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
在醉驾案件中,法院开庭审理后是否直接拘役,有多种情况。如果法庭判决是单处罚金,那么就不会被拘役。而当法庭判决拘役时,也并非都会直接执行拘役。若符合缓刑条件,被法院判处缓刑,那么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需要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而是在社区接受矫正,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例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都可能会使法院考虑判处缓刑。如果不符合缓刑条件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当庭宣判并直接收监执行拘役。
关于罚金的缴纳方式,一般是由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罚金数额和缴纳期限。法院会开具缴纳罚金的单据,犯罪分子需要拿着该单据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金。缴纳时间要严格按照法院规定的期限执行。如果犯罪分子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例如,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罚金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所以,醉驾开庭后要密切关注法院的判决结果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拘役和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