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转移财产,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同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公平合理地分割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里规定的是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形,但如果双方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同样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要求双方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包括财产的来源、数量、去向等。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而另一方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法院会认定该方转移财产的事实。对于双方都转移财产的情况,法院会分别对双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和金额进行核实。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方面,会根据双方转移财产的程度和情节,对转移财产较多、情节严重的一方适当少分财产。例如,如果一方转移了大部分的夫妻共同存款,而另一方只是转移了少量的生活用品,那么转移存款的一方可能会被判决少分财产。另一方面,法院会对剩余的可以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同时结合双方的实际生活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
此外,如果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比如涉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离婚双方都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