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有权选择跟谁。八周岁以下的孩子由于认知和判断能力等尚未达到相应水平,法律未赋予其选择权。
在我国,关于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角度考虑,由母亲抚养更为适宜。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这体现了法律对孩子自主意愿的尊重,也有助于保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需求和幸福感。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赋予了已满八周岁孩子选择跟谁生活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选择具有绝对的决定性。法院最终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即使孩子选择跟随该方,法院也可能不会支持孩子的选择。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时孩子是否有权选择跟谁,要根据孩子的年龄而定,八周岁是一个重要的分界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