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财产分割流程依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所不同。协议离婚时需先协商财产分割方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财产按协议分割。诉讼离婚则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对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流程。第一步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这需要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达成一致,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双方要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对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各类财产进行分配,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第二步,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中财产分割条款要详细、清晰,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第三步,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四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五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财产按照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再看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流程。第一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第二步,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第三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确定开庭时间。第四步,进入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调查和认定,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