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主动联系检察院、等待通知、查询案件信息等方式知道检察院是否对醉驾案件提起公诉。
在醉驾案件中,了解检察院是否起诉是当事人关心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知晓途径。主动联系检察院:当事人可以直接拨打案件承办检察院的联系电话,向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并询问案件进展以及是否决定起诉。这需要当事人清楚知道承办该案件的检察院名称和联系方式,在联系时需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以便工作人员准确查找和告知情况。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检察院工作繁忙,可能无法即时答复,需要多次沟通。等待通知:按照法律程序,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会向当事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时间内安排送达。当事人应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确保能及时收到通知。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会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将其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部分地区的检察院提供了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该系统输入自己的案件编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线查询案件的处理进度和结果。这种方式方便快捷,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当事人对案件情况的了解需求。但不同地区的查询系统可能存在差异,并非所有地区都支持该功能。另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委托的律师来了解情况。律师可以凭借其执业权利,去检察院查阅、复制相关的案件材料,清晰知晓检察院是否起诉的决定,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总之,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取检察院是否起诉醉驾案件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