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饮酒一般不能认定为醉驾。认定醉驾通常是依据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事故后饮酒的行为不能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真实状态。不过,若有证据表明事故发生时就处于醉酒状态,仍可认定为醉驾。
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认定中,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这一标准的判定是基于驾驶行为发生时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浓度。事故后饮酒的时间节点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此时饮酒所导致的血液酒精含量升高,并不能等同于在驾驶过程中就已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从法律逻辑角度来看,法律规定醉驾入刑,目的是为了惩罚那些在驾驶机动车时因饮酒而使自身控制能力下降,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如果仅仅因为事故后饮酒导致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就对驾驶人员进行醉驾认定,不符合立法原意。
从证据角度分析,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尽力收集证据来还原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对于事故后饮酒的情况,警方会通过调查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询问目击证人等方式来判断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时是否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如果有充足证据,例如现场有浓烈的酒味、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前有饮酒的视频记录等,能够证明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或超过80mg/100ml,那么即使其在事故后又饮酒,依然可以认定为醉驾。
从程序角度而言,交警在查处酒驾、醉驾时,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酒精检测。一般会在第一时间对驾驶人员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若检测结果达到或接近醉驾标准,还会进行抽血检验。对于事故后饮酒的情况,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而不是仅仅依据事故后检测到的血液酒精含量来认定醉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