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时,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履行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属于违约行为。
第一步是提起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清晰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财产分割义务)以及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离婚协议的签订情况、对方不履行的事实等)。证据方面,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原件,以证明双方存在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还可以提供与财产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信息等,以明确财产的具体情况。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且对方确实未按照协议履行财产分割义务,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若对方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履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强制执行手段,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使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得以实现。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避免因法律程序不熟悉而导致的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