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债人后其没钱还,债权人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财产线索、申请参与分配、申请司法拘留、申请破产等方式来尽可能实现债权。
当起诉欠债人后发现其没钱还,首先可以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债权人自己也需要积极调查欠债人的财产线索。有些欠债人可能会故意隐藏财产,债权人可以留意其日常生活中的消费情况、工作收入等信息,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告知法院。例如,如果发现欠债人有一辆未被法院知晓的汽车,就可以提供给法院,让法院对该汽车进行处置。
如果欠债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各债权人按照一定的比例从欠债人的财产中获得清偿。
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欠债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可以对欠债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促使其想办法偿还债务。
若欠债人是企业法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其破产。通过破产程序,对欠债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按照法定顺序偿还债务。即使在当前阶段欠债人确实没有钱还,但债权人要保持关注,因为欠债人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一旦发现其有新的财产,就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