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别人不还钱,可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欠款。
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当他人不还钱时,首先要明白欠条并非证明借贷关系的唯一证据。可以积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
转账记录是很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的,这些转账记录能够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可以从相关的支付平台上下载转账明细,作为借款的证据。
聊天记录也具有重要作用。与借款人的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中,如果包含借款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在聊天时,要注意保留完整的对话内容,避免断章取义。
证人证言同样不容忽视。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这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需要能够清晰地描述借款的过程和相关情况。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以友好的方式提醒对方还款,并表明自己的立场。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协商的记录,以防后续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双方都信任的人或相关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促使借款人还款。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需要双方事先约定仲裁条款,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处理。而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收集到的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借款金额。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借款人在判决后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