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的钱没钱还被起诉后,若经法院审理判决需还钱,在规定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可能面临财产被查控、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后果。
当借款人借的钱没钱还而被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时,首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审理。若证据充分,法院会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并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借款人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如果借款人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主动偿还了欠款,那么整个诉讼程序就会正常结束,不会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若借款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还钱,出借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方面,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借款人的其他财产,如车辆、房产等。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出借人的债权。
另一方面,若借款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借款人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受到限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
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软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情况严重的,借款人还可能会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即便暂时没钱偿还借款,也应积极与出借人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可行的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