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且人消失了,可先尝试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对方,若联系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遇到朋友借钱不还且人消失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步是尝试联系对方。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看能否找到朋友,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还可以询问共同的朋友是否知晓其下落。也许朋友是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并非故意不还钱。
第二步是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包括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借款凭证,如果没有书面凭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聊天记录要完整,能够体现出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要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
第三步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各种努力都无法联系到朋友,就可以凭借收集到的证据向法院起诉。需要撰写起诉状,到朋友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立案。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即使朋友不出庭,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第四步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而朋友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不还钱,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朋友名下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拍卖房产等,以实现你的债权。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以免丧失胜诉权。同时,要理性对待此类事情,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