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车若想不算共同财产,可通过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该车辆归一方所有,或者由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还可以是他人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车辆。
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婚后财产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后买车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使其不算作共同财产。
签订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归一方所有。这种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在法律上该车辆就属于约定的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购买车辆的资金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车辆可以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车辆,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婚前财产公证等,以证明购车资金的性质。这样,即使是在婚后购买的车辆,也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他人明确赠与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是他人在婚后赠与车辆,且明确表示该车辆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车辆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赠与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