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分割需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确定分割方式,可能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判决,分割方式有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补偿、竞价取得、拍卖后分割价款等。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其具体分割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房屋分割方法。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一是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是双方都想要房屋,可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总之,离婚时房屋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处理房屋分割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