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轻伤,保险公司通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会根据实际损失和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要明确保险赔偿的流程。当发生被车撞的事故后,车主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安排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伤者的受伤情况等。
对于赔偿项目,医疗费是很重要的一项。保险公司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一般会在医保范围内进行赔付,对于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约定来处理。
误工费方面,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保险公司会要求伤者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事故车辆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总之,被车撞了轻伤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