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评定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选择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进行鉴定、领取鉴定报告几个步骤。
首先是准备材料。这是评定的基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这些材料能够全面反映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对于准确评定伤残等级至关重要。
接着是选择鉴定机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一方面,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推荐,他们有合作的正规鉴定机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自行寻找有资质的社会鉴定机构,但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和良好的口碑。
然后提出申请。可以由事故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在申请时,要提交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相关的鉴定申请表。
之后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安排专业的鉴定人员对伤者进行检查和评定。鉴定人员会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伤者的身体状况、功能障碍等进行全面评估。在鉴定过程中,伤者要积极配合鉴定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自身的感受和情况。
最后是领取鉴定报告。鉴定机构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拿到鉴定报告后,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整个车祸伤残评定流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准确,为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提供可靠的依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