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欠钱不还还把联系方式拉黑的情况,可以先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找到债务人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欠钱不还还被拉黑联系方式的情况着实令人困扰。不过,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此类问题。
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债务人。比如通过共同的朋友、亲戚等中间人转达还款要求,了解债务人不还款的原因,看是否能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说不定债务人只是暂时遇到困难,并非恶意拖欠。
若通过其他渠道也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或者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追讨欠款的关键。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借条是最直接的债权凭证,如果有借条,要确保借条内容完整,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利息等信息。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要保留好银行转账凭证;如果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要保存好转账记录截图。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借款的相关细节。
收集好证据后,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被告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原告的债权。
总之,遇到欠钱不还还被拉黑联系方式的情况,不要慌张,要冷静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