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若通过诉讼离婚,快则三个月左右,慢则可能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甚至更久。
在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通常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不过,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需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第二次起诉仍未判离,后续还可能需要第三次起诉等。
此外,如果存在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时间主要取决于宣告失踪的程序所需时间,一般要经过一定的公告期等,通常也需要数月时间。
综上所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就判决离婚,适用简易程序最快三个月左右能离掉;若需要多次起诉,加上中间等待的时间,可能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