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伤残鉴定分为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伤情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及时做,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伤残鉴定则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在打架事件中,涉及到的鉴定主要有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二者的鉴定时间有所不同。
伤情鉴定:其目的是确定损伤的严重程度,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等。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于一些损伤,比如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而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要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例如,面部骨折可能在受伤时就可以对骨折情况进行初步鉴定,但面部神经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观察恢复情况后再进行准确鉴定。
伤残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因打架造成的伤残程度,以便后续进行民事赔偿等。一般是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这是因为人体损伤后需要一定时间来恢复和稳定,过早进行鉴定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最终的伤残情况。不过,如果伤情已经稳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例如,一些简单的骨折在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骨折愈合情况良好,功能恢复也基本稳定,就可以提前进行鉴定。
打架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鉴定类型和具体的伤情来合理确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前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