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主张返还彩礼,需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实践中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及共同生活情况综合判断返还比例。
彩礼返还问题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处理,核心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该条款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男女双方仅按习俗举办婚礼但未依法登记结婚,法律上不认可婚姻关系成立,此时男方主张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但需注意,若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如超过1年),或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如购置家电、支付房租等),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减返还金额。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登记结婚后,若男女双方未实际共同居住、未形成家庭共同生活(如登记后因矛盾分居、一方长期在外工作未同居等),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实践中需提供分居证明、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确未共同生活”的事实。若共同生活时间极短(如仅数日),法院一般倾向于支持部分返还;若共同生活超过3个月,可能结合彩礼用途等因素降低返还比例。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处“生活困难”需满足“绝对困难”标准,即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非相对困难(如生活水平下降)。主张该情形需提供村委会/居委会贫困证明、低保证明、家庭收入流水等证据,证明彩礼给付对家庭生活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实践中的关键影响因素:即使符合上述情形,法院也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程度等调整返还比例。例如,彩礼已用于购买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车辆,或用于举办婚礼、宴请亲友等共同消费,该部分支出可能从返还总额中扣除;若双方已共同生活2年以上,且彩礼已转化为家庭共同财产,法院可能驳回返还请求。
五、证据准备要点。主张返还彩礼需提供充分证据,包括:1. 彩礼给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收条等,需明确款项性质为“彩礼”;2. 证明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婚姻登记查询记录、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3. 生活困难证明,如贫困证明、低保证明、医疗支出单据等;4. 证人证言,如参与彩礼交付的亲友证言,证明彩礼金额及给付过程。
六、协商与诉讼流程。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彩礼返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返还金额及期限;协商不成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双方身份信息。诉讼中需如实陈述共同生活情况、彩礼用途等事实,避免因隐瞒信息影响裁判结果。
综上,离婚时彩礼返还需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梳理证据、明确诉求,以提高主张成功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