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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房东还是租客

2025-12-04 06: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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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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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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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租客,而非房东。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涉及到两个重要的主体,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他们有着不同的角色和权利义务。

承租人的定义:承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场景下,就是支付租金获得房屋居住或使用权利的一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租客。例如,小王为了在工作地附近有居住的地方,与房东签订合同租下一套房子,小王就是承租人。

房东的角色:房东在租赁关系中是出租人,是将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一方。房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出租权,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经济收益。比如上述例子中,把房子租给小王的人就是房东,作为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承租人小王,以换取租金。

权利义务差异: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在租赁期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同时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和保护房屋等。而房东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使用条件,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等。

综上所述,承租人在租赁关系中代表租客,明确两者的概念和区别,有助于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更好地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承租人是房东还是租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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