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不够业主停车可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增加外部资源、加强管理和规划、利用新技术等多种途径解决。
挖掘内部潜力。可以对小区内的闲置空间进行改造。比如将一些原本未充分利用的边角地带、绿化区域(在不违反相关规定且经过合理规划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改造成临时或固定停车位。还可以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场,这种停车场能在有限的空间内增加大量停车位,提高土地利用率。例如一些老旧小区通过建设简易的立体停车设备,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题。
增加外部资源。与周边的商场、写字楼等单位进行协商,在非高峰时段共享他们的停车场。如商场夜间停车场闲置,可与小区达成合作,允许业主夜间停车。政府也可以在小区周边建设公共停车场,提供更多的停车选择。
加强管理和规划。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停车管理制度,采用停车收费、限时停车等方式,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对停车位进行合理分配,优先保障业主的停车需求,例如采用抽签、排队等方式分配停车位。同时,规划车辆的行驶路线,避免车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影响通行和停车秩序。
利用新技术。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通过传感器和摄像头实时监测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并将信息反馈到业主的手机APP上,方便业主快速找到空闲停车位。还可以采用预约停车的方式,让业主提前预定停车位,提高停车的效率和准确性。
业主沟通与合作。业主之间也可以相互沟通,例如拼车出行,减少车辆的使用和停放需求。还可以成立业主停车协调小组,共同参与小区停车问题的解决和管理。
解决小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和合作,才能有效缓解停车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