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提出离婚即诉讼离婚,流程主要包括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起诉阶段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存在下落不明、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也可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需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是离婚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用于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准备好材料后,将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审理阶段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环节。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达成离婚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若调解和好,则案件结束;若调解无效,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时,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当事人需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判决阶段
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若判决准予离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