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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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合同能否约定第三方义务履行

2025-11-29 19: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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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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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为第三方设定义务,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以约定第三方履行相关义务。

在合同的一般原理中,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仅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主要约束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来说,甲乙双方不能随意为第三方设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因为第三方并没有参与合同的订立过程,也未作出愿意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如果强行约定第三方的义务,这可能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这种约定对第三方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第三方丙负责将货物运输给乙方。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甲乙约定了第三方丙履行运输这一义务。但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第三方丙并非合同的当事人,若丙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合同相对性,应由债务人甲向债权人乙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直接要求第三方丙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第三方对甲乙之间约定其履行义务的情况表示同意和认可,那么该约定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比如甲乙约定由丙支付一笔款项给乙,丙知晓后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该付款义务,此时丙就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所以,甲乙双方合同通常不能直接为第三方设定义务,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约定第三方履行相关事项,并且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理规则。

甲乙双方合同能否约定第三方义务履行(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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