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简易注销公示流程包括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选择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按要求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公示期为20天。
一、前期准备公司进行简易注销需满足一定条件,即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确认符合条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
二、登录系统打开浏览器,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在该系统页面中,找到“企业信息填报”选项。点击进入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登录方式。一般有工商联络员登录、数字证书登录等。若为首次使用工商联络员登录,需先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设置工商联络员手机号及登录密码。
三、填报简易注销公告登录成功后,在系统界面中找到“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选项并点击。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注销原因等。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书需明确表示企业无债权债务、已完成清算等内容,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四、公示确认填报信息无误且承诺书上传成功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系统将自动生成简易注销公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对企业的简易注销提出异议。
五、后续处理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企业可在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若公示期内有异议,企业将不能进行简易注销,需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