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调解不成功后开庭审理的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安排,但通常会在审限内尽快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当调解不成功时,法院会着手安排开庭审理。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从调解失败到开庭的具体时长。这是因为每个法院的案件数量、工作安排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都有所不同。
法院在安排开庭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要考虑自身的工作进度和案件排期情况。如果法院近期案件量较大,可能开庭时间就会相对延后;反之,如果案件量较少,就可能较快安排开庭。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例如,若案件涉及的证据收集困难、当事人情况复杂等,法院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开庭时间也会相应推迟。
不过,虽然没有明确的开庭时间规定,但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严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在抚养费调解不成功后,当事人可以与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要积极为开庭做准备,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便在庭审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