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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2025-09-30 15: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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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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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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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男方在外地需回来共同办理;诉讼离婚,女方可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若男方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也由女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即便男方在外地,也需要回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自己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和女方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看诉讼离婚的情形。女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女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男方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情况,女方起诉离婚的,由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女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女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男方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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