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贷款房的分割需要根据多种情况而定,主要看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产权登记情况以及还贷情况等,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按比例分割、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等。
对于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进行补偿。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贷款房,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比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等因素。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共同支付首付并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抚养子女情况、经济收入等,将房子判给更适合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贷款房的分割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