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低保金一般以诈骗罪定性。低保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以欺骗手段获取低保金,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会根据诈骗金额等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诈骗低保金的情形中,行为人通常会通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家庭实际收入或财产状况等方式,虚构自己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事实,从而骗取国家发放的低保金,这完全符合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
关于诈骗金额的认定,会以行为人实际骗取到的低保金数额来确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量刑方面,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低保金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资金,诈骗低保金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影响了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的权益。司法机关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会依法予以打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