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准备相关证件材料,按一定手续办理。证件材料通常有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手续一般包括析产公证(诉讼离婚可不办)、办理转绘、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取证等。
首先来了解一下所需的证件材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其中要明确房产的归属情况,并且该协议书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备案。同时,要准备好离婚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凭证。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必不可少。双方的身份证,用于证明身份信息。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银行的同意函等相关文件。
若是诉讼离婚,需要携带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它们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房产的分配。同样也需要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等基本材料。
接着看具体的手续步骤。第一步是析产公证,不过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这一步可以省略。析产公证是对离婚房产进行析产的一种公证行为,确保房产过户的合法性。第二步办理转绘,这是在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的,将原房产的图纸等信息进行转换,以适应新的产权登记要求。第三步办理免征契税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产过户可能免征契税,需要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享受免征政策。第四步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记。最后一步就是取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离婚后房子过户手续完成。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