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到期不给退押金,可先与房东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在租房过程中,当遇到没到期房东却不给退押金的情况,有多种解决途径。协商解决,这是较为便捷和常见的方式。租客可以和房东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原因。可能房东是因为房屋存在一些小损坏,或者认为租客提前退租给自己造成了损失等。如果是房屋有损坏,租客可以查看损坏情况是否合理,并表明愿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剩余的押金应该退还。例如,只是一些轻微的墙面划痕,并不影响房屋再次出租,那么租客可以和房东协商适当扣除一定费用后退还其余押金。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查看租赁合同。合同是租赁关系的重要依据,里面通常会明确约定押金退还的条件和情形。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前退租押金不予退还,并且租客没有违反其他合同条款,那么房东就没有理由扣押押金。此时,租客可以以合同为依据,再次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若房东仍然拒绝,租客可以考虑申请仲裁。前提是租赁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约定。仲裁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能够相对快速地解决纠纷。租客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支付押金的凭证、与房东沟通的记录等,按照仲裁程序进行申请。
如果没有仲裁约定,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途径,虽然可能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多,但能更有力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租客要充分准备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应义务,房东扣押押金没有合理依据。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若租客胜诉,房东需要退还押金。租客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押金退还问题,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