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条告上法院后,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需经历判决生效和申请执行等阶段。一般一审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判决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申请执行,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6个月内执行完毕,顺利情况下最快可能需4 - 6个月左右进入强制执行,但实际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
在因借条纠纷告上法院后,要实现强制执行,需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当判决书生效后,若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案件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实际执行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例如,被告是否下落明确、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需要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这会增加诉讼时间。若被告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这种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时间就难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