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补办时,需先判断是事实婚姻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若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可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若在此之后共同生活,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判断婚姻情况根据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结婚20年,要先确定自己的婚姻属于哪种情况。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材料不管是哪种情况,补办结婚证一般都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可能还需要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规格通常为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红底照片。
三、补办流程如果是事实婚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日期。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的,双方应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补办时,要依据不同情况,准备好材料并按照相应流程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