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主要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若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民间借款中,担保期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担保期限决定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自行约定担保期限。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债权人和担保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那么就按照这个两年的期限来确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间。
在实际情况中,常常会出现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当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时,法律规定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比如,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是2024年1月1日,若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2024年1月1日起往后六个月就是担保期限。
如果约定不明确,像只写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这种情况也被视为约定不明确,同样适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例如,在上述六个月的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没有通过书面、口头等合法方式向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一过,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依法免除。所以,债权人和担保人都应当清楚担保期限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