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能主张的费用包括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合理的维权费用等。
在财产侵权案件中,受害者可以依法主张多项费用以弥补自身损失。直接损失赔偿。这是指因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坏或灭失所产生的损失。比如,车辆被他人碰撞损坏,那么车辆维修所需的费用就属于直接损失。维修费用应当按照市场合理价格来确定,通常需要有正规的维修发票作为证据。如果财产已经完全毁损无法修复,就需要按照财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一般以侵权行为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为准。
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财产受损而导致的可得利益的丧失。例如,个体工商户的运输车辆因被侵权而无法正常运营,那么在车辆维修期间所损失的运营收入就属于间接损失。主张间接损失赔偿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损失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损失是可以合理预见的。一般可以通过提供运营记录、收入报表等证据来证明间接损失的具体数额。
受害者还可以主张合理的维权费用。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财产侵权纠纷时,必然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为了确定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而进行鉴定所支付的鉴定费用,聘请律师的律师费用,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等。这些费用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不过,对于律师费用等,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判决支持的程度上可能会有所差异。在财产侵权案件中,受害者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合理主张自己应得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