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全面审查证据、提出相对较重量刑建议,若符合起诉条件仍会提起公诉。
检察院会全面审查证据。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并不影响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案件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包括各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以确定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检察院可能会提出相对较重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当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时,检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一般不会给予因认罪认罚而获得的从宽幅度,可能会提出相对较重的量刑建议。例如,在一些常见的盗窃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但如果不认罪认罚,检察院可能会按照正常的量刑标准提出建议,甚至在考虑其不配合态度的情况下,适当提高量刑建议的幅度。
若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会依法提起公诉。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会通过出示证据、进行法庭辩论等方式,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也会在法庭上进行自我辩护,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例如,在一些故意杀人案件中,即使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认罚,但如果有大量的目击证人、现场勘查证据以及鉴定意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检察院依然会提起公诉,法院也会根据证据进行公正的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