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连带责任被起诉后,可通过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主张权利、主债务消灭、债权人同意解除、主合同无效等法定情形来解除担保关系。
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当担保人被起诉时,若想解除担保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被免除。例如,合同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那么保证期间一过,担保关系自动解除。
主债务消灭:主债务因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消灭时,担保责任也随之消灭。比如,债务人按时足额偿还了全部债务,主债务关系终止,那么基于该主债务的担保关系自然解除。
债权人同意解除:若债权人与担保人协商一致,债权人明确表示同意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那么担保关系也可解除。这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解除担保的意思表示。
主合同无效:如果主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等,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一般也会随之无效。此时,担保关系也会解除。不过,担保人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他法定情形:如债权人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担保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担保合同,从而解除担保关系。若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也可依法解除。
当担保人连带责任被起诉时,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解除担保关系。同时,要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