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分居离婚后复婚,需要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复婚在法律上等同于结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以下是办理复婚手续的具体信息:
申请:男女双方需持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所需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填写声明书时,必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签名:双方当事人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以表明自愿复婚的意愿。
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查看是否符合复婚条件。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重新发给双方结婚证,同时收回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复婚效力:从取得结婚证起,双方的夫妻关系即宣告重新确立,与初次结婚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