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快12年可以出狱。
一、死缓的基本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里的二年是死缓的考验期,必须经过这两年。
二、减为无期徒刑后的减刑情况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如果符合减刑条件可以继续减刑。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减为有期徒刑后的减刑情况当减为有期徒刑后,还能继续减刑。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同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四、最快出狱时间计算死缓两年考验期加上减为有期徒刑后经过多次减刑,在满足所有条件且每次减刑都达到最大幅度的理想情况下,死缓罪犯最快在12年可以出狱。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的最快时间,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很少有罪犯能如此快速地出狱。而且,对于一些严重暴力犯罪等特定类型的死缓罪犯,还可能会被限制减刑,其实际服刑时间会更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