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死了,贷款一般由其遗产继承人、担保人、共同还款人等负责还款,若没有上述情况,贷款可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坏账处理。
从遗产继承人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去世,其有遗产留下,那么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贷款。例如,贷款人留下价值50万元的房产和存款等遗产,而其生前贷款为30万元,那么继承人在继承这50万元遗产时,就需要用遗产来偿还这30万元贷款。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关于担保人。如果贷款时有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在一般担保中,只有当贷款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贷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剩余部分的还款责任。而在连带责任担保中,一旦贷款人死亡且未偿还贷款,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全部贷款。
共同还款人。若存在共同还款人,比如夫妻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在贷款人死亡后,共同还款人有义务继续偿还贷款。因为共同还款人在贷款合同中承担着共同还款的责任,不会因为贷款人的死亡而免除。
如果贷款人没有遗产,也没有担保人、共同还款人,那么这笔贷款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可能会按照坏账处理。银行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核销等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