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
协议离婚所需携带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还需要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除了上述内地居民所需的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而对于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双方的抚养能力等证据;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需要提供财产清单、财产来源等证据。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