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没有证据证明对方隐瞒财产,可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从日常生活线索排查、借助专业调查机构等方式尝试查出被隐瞒的财产。
在离婚后发现可能存在对方隐瞒财产的情况,却没有证据时,有多种途径可尝试查出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例如,法院可以向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查询对方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向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等。在申请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查的事项和理由。
从日常生活中的线索进行排查。回顾双方婚姻期间的一些细节,比如对方的工作收入情况、消费习惯等。如果对方在婚姻期间有较高的收入,但生活开销却与收入不匹配,可能存在隐瞒财产的情况。还可以留意对方是否有异常的行为,如突然频繁与某个人联系、有不明的资金往来等。查看家庭的一些重要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等,看是否有未被发现的财产信息。
借助专业的调查机构。一些正规的调查机构具有专业的调查手段和经验,能够帮助查找被隐瞒的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要选择合法合规的调查机构,避免因调查手段不合法而导致证据无效。调查机构可以通过调查对方的行踪、商业活动等,发现可能隐藏财产的线索。
也可以询问对方的亲朋好友。有时候,从他们那里可能会得到一些关于对方财产的信息。不过,这种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对方的亲朋好友可能不愿意配合或者提供真实的信息。在查找被隐瞒财产时,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尽可能收集到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