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借条又不还钱,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然后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未签借条且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因为借条并非证明借贷关系的唯一证据。以下这些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转账记录是很关键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的,那么转账记录可以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聊天记录也不容忽视,若在借款前后与对方有关于借款事宜的聊天,比如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这些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电话录音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在与对方沟通还款事宜时进行电话录音,只要录音内容能明确体现借款事实,也具有法律效力。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还款。以平和的态度与对方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借款的事实和自己的还款要求,了解对方不还钱的原因,看是否能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对方确实有困难,也可以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会根据情况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支付令不适用或者对方提出异议,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将之前收集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作出判决。一旦获得胜诉判决,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