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轻微伤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但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故意伤害行为的处罚,依据伤害后果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关键在于伤害程度是否达到轻伤及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伤害一般是指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而轻微伤未达到此标准,所以通常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不会被判刑。
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故意伤害致轻微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除了治安处罚外,实施伤害行为的一方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来确定。所以,故意伤害致轻微伤虽不会被判刑,但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