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造成他人轻微伤通常不会被判刑。一般情形下,此类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否判刑需要依据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判断。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要求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才会构成犯罪。所以,单纯故意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情况,不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虽然不涉及刑事处罚,但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除了治安处罚外,行为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故意造成他人轻微伤虽不判刑,但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