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分居协议书要有效,需满足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条件,内容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分居原因、分居期限、分居期间财产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方面,且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
婚内分居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分居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要使婚内分居协议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在协议主体方面,签订协议的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能够独立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存在精神障碍或其他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协议的内容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也就是说,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分居协议,这种协议显然是无效的。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协议中约定一方在分居期间不得再婚,这种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是无效的。
从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看,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一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明确协议的主体。二是分居的原因,清晰说明导致分居的具体事由。三是分居的期限,明确分居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四是分居期间财产和债务的处理,例如明确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等。五是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
婚内分居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签字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接受。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