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时,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通常优势较大,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若想争取,需证明自身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若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也可作为争取依据;还可从孩子生活习惯、情感依赖等方面举证。而男方争取抚养权则需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在法律规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有更强的依赖,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在哺乳期离婚时,女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有天然的优势。
对于女方而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首先要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稳定的收入是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的基础,可以提供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以表明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同时,还要有适宜孩子居住的环境,比如稳定的住所,周边有较好的教育、医疗等资源。
若男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也会增加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胜算。例如男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等。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警方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并且可以从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和情感依赖方面进行举证,比如孩子一直由女方照顾,与女方感情深厚,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和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而男方若想在哺乳期争取孩子抚养权,难度相对较大,但并非没有可能。男方需要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男方同样要展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意愿等。
哺乳期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双方都要围绕孩子的利益最大化这一原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收集和提供证据,以增加自己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