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将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一方,一般需先提前还清贷款解押,或经银行同意办理转贷后再过户,具体流程包括协商或判决归属、准备材料、申请过户等。
在夫妻离婚时,涉及有贷款房子过户给一方的情况较为复杂。要明确房子贷款过户的前提条件。通常情况下,由于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存在银行的抵押权,所以需要先解决贷款问题。一种方式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这意味着要筹集资金将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还清,之后银行会出具解押证明,这样房子就可以自由过户了。另一种方式是与贷款银行协商,看是否可以办理转贷手续,即把原来夫妻双方的贷款变更为其中一方的贷款。不过,银行是否同意转贷会综合考虑贷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
接下来是确定房子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法院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确定房子的归属。
然后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准备齐全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在办理过户时,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一方名下。
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与银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同时,要确保在过户前处理好与房子相关的所有问题,避免产生纠纷。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难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