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情况、债务处理等内容,且需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要明确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开头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接下来要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部分内容要清晰、明确,确保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部分。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归男方还是女方。同时,要写明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还应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以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正常交流和情感联系。
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对于每一项财产,要明确其归属,是归男方所有还是女方所有,或者是双方如何进行分割。如果涉及房产,还需要写明房产的具体地址、产权情况等信息。
债务处理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要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双方如何分担这些债务。如果存在一方个人债务,也应在协议中注明由该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签订的日期。同时,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